江苏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2020-01-24 10:55

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苏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大气污染问题统筹安排了专项督察,10月17日正式向江苏省反馈了督察意见。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明确提出“回头看”是为了更好地“向前走”,要求以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问责,主动改、坚决改、彻底改,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不断开创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4大类16个方面重点举措,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分解为34个具体整改事项,将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分解为16个具体整改事项,逐项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扎实推动整改。

截至2019年底,全省50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24项、基本完成5项;其他21项整改任务正在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77.9%、同比提高8.7个百分点,国考省考断面和主要入江支流全面消除劣Ⅴ类,长江、淮河等重点流域水质明显改善,太湖治理连续12年实现“两个确保”,13个设区市及太湖流域县(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全省PM_2.5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5%,是2013年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低值;空气质量优良比率达71.4%,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约束性考核指标。

一、主要做法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把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重要检验,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省委全会、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省委书记娄勤俭多次赴地方调研污染防治工作,督促指导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省长吴政隆围绕全面深入贯彻水污染防治法、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主题,开展“四不两直”专题调研。2019年6月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到我省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充分肯定了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称赞“江苏水污染防治力度很大、成绩也很大”。

(二)聚焦反馈问题整改,统筹推进精准发力。省委、省政府高规格设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确立“1+3+7”攻坚战体系,由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总指挥,4位副省长任副总指挥,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系统谋划部署推进,举全省之力集中打好污染防治主攻仗主动仗。各设区市成立相应工作班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一批重点难点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19年5月至6月,结合第四批省级环保督察,对连云港、盐城、泰州和宿迁市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察。7月份、12月份,成立专项工作组分别对各设区市和省有关部门整改进展情况开展现场核查督办。

(三)压紧压实环保责任,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出台《江苏省政治生态监测评估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把污染防治攻坚纳入评价指标,推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建立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和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大幅增加资源能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的考核权重。实现对全省13个设区市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出台《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工作程序,分类分级管理。建设江苏省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根据查明的事实以及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共对119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省管干部12人(厅级干部6人),处级(不含处级省管干部)27人,科级及以下69人,国有企业人员11人;党纪政务处分82人,诫勉谈话37人。相关问责情况已于2019年12月26日向社会公开。

(四)扎实推进信息公开,营造全社会监督氛围。坚持整改成效群众参与评判,全文公开《江苏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制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江苏整改工作宣传报道方案》,整合“一台一报一网一端”宣传资源,打造督察整改宣传全媒体矩阵。在江苏卫视、新华日报、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和“交汇点”新闻客户端设立督察整改专栏,每周推送整改工作最新进展。结合“污染防治在攻坚·263在行动”电视专栏,及时宣传督察整改成效,曝光环境问题,受到群众高度认可。各地也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宣传督察整改工作情况,营造浓厚氛围。截至目前,省级主要媒体共刊发督察整改工作相关报道250条,包括电视报道126条、报纸报道62条、网络报道62条。

二、主要进展

(一)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明显。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印发《江苏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完成6230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散乱污”专项整治。落实秋冬季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在省内主要媒体通报空气质量达标情况,约谈排名靠后的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和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共同做好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放在压倒性位置,出台《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断面长制,公开突出问题断面清单和责任人名单。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研究制订池塘养殖尾水排放强制性标准,推进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深化水环境区域补偿,积极协调跨省补偿试点。坚持铁腕治污、科学治太,出台《江苏省打好太湖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不断把太湖治理向纵深推进。加强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和重点湖库蓝藻水华防控工作。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从严开展固废进口许可证初步审查,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出台《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方案》,持续提升危废处置能力。组织开展重金属环境污染防治。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基本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信息采集。开展化工遗留地块排查和风险防控,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制度,建立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提升自然生态保护水平。积极推进生态保护监管平台建设。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将执法检查范围扩大到全省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和长江沿线自然保护地,严肃查处涉自然保护区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省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性治理示范区建设,省财政安排12亿元,在高淳、金坛、贾汪和宜兴等4个地方开展试点。全省林木覆盖率达23.6%,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5.8%。

(二)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优化空间结构。加快推进“三线一单”管控要求落地,推进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及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编制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加大建设用地复垦力度,落实建设用地“减量化”要求。压减环境敏感区域化工生产企业数量,推进太湖一级保护区内和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通榆河清水通道沿岸两侧1公里范围内的企业关闭或搬迁。优化产业结构。印发《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加快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指导意见》,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优化能源资源结构。出台《江苏省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专项行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将年度减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一票否决”事项。加快天然气、光伏、风电建设,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10%左右。区外来电最大受电电力占全省最大负荷的19.5%。持续推进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综合整治。优化运输结构。提升铁路运能,推进煤炭、建材、矿石等大宗货物“公转铁”和“公转水”,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以柴油货车为主攻方向,全链条治理柴油车(机)污染,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针对港口码头扬尘、储罐VOCs以及船舶和港作机械排气开展专项调查。

(三)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健全督察整改和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落实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新机制,完成省以下环保监测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海洋生物资源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评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2+N”重大案件联合调查处理机制等系列文件或配套办法,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加强环境治理能力建设。与生态环境部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印发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2年)、环境基础设施三年建设方案和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三年建设规划,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动《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进程。创新环境经济政策。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在信贷、证券、担保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操作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举办“金环”对话会,引导和激励金融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完善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提高污染物排放统筹标准,落实生态环境高质量指标考核奖励制度。提升环保精准帮扶水平。在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的基础上,出台服务高质量发展“十条”、便民服务“十二条”、畜禽养殖规范“九条”,加大主动服务和精准帮扶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

全省上下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核心任务,作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设“环境美”新江苏的强大动力,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坚决、主动、彻底抓好整改,以“回头看”督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向前走”。一是突出问题导向。紧扣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严格落实领导包案、问题销号、奖惩挂钩机制,定期调度、定期督办,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抓整改,确保整改有力有序推进。对整改工作不力、进度明显滞后的,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对整改中发现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二是推动绿色发展。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集中精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之以恒调整空间、产业、能源、运输“四大结构”,努力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充分运用“一台一报一网一端”等平台,畅通“12369”热线、“污染防治在攻坚·263在行动”等信访投诉渠道,主动公开整改进展、整改结果和责任追究情况,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督察整改的浓厚氛围,用人民群众真实感受评价整改工作成效。

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3日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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