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摸排校园周边售酒行为,一份检察建议推动整治规范酒类商家784家
2020-06-02 23:11

“最近学校附近的超市柜台都张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志,线上平台销售界面也作了相应标注,商家对前来买酒的未成年顾客及时警示并制止,这不仅保护了孩子,也让我们家长放心了许多。”6月2日,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在实地走访某中学附近超市时,学生家长刘先生向该院检察官反映这一变化。

今年初,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中发现,事发时涉案当事人王某喝了酒,酒类商品是从学校附近的超市购买。经调查,该超市并未核实王某是否为未成年人,且其实体店铺和网络售卖平台也均未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志。同时,该院对近年来已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梳理后发现,未成年人饮酒后犯罪或丧失防卫能力致使遭受侵害的案件屡有发生。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规定,商家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并注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举报电话。江阴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上述商家销售酒类商品,对未成年人未尽到相应的提醒义务,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既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基于该案涉未成年人权益这一特殊公益保护,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依据,更好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联合未检部门共同开展监督行动,一方面指派干警赴各大超市、烟酒店尤其是中小学周边商铺进行实地调查,及时取证固证。另一方面对各大网络购物平台上酒类销售情况逐一审查。

在发现多家商铺实体店和线上平台销售界面均存在未按规定张贴标志的情形后,今年4月,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商务局发出并当面送达了检察建议,督促两单位加强协作,对校园周边售酒行为开展全面摸排,查处违法行为,加大未成年人禁酒宣传。

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商务局高度重视,与检察机关多次磋商,并迅速制定出工作方案,商务局专门出台《关于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专项督查检查的通知》。两部门对辖区校园周边、小区附近销售酒类的经营者共同开展督查检查。通过联合开展专项检查,两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53 人次,执法车辆200 余车次,共向784 家线上线下酒类商品经营者发放行政提示书,并监督其设置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警示标志与12315举报电话。

6月1日,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教育局、糖烟酒商会、酒类饮品行业协会等多个单位共同参加了“关爱青少年保障健康权,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启动仪式,进一步凝聚合力,共同履行保护未年人的社会责任,推动长效化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公益宣传,深入推进贯彻落实“禁酒令”。

“通过内部协作,外部联动,检察机关督促行政部门进一步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相关规定,加强了对未成年人健康的综合保护。”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建新表示,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跟踪监督,积极参与联动执法检查,持续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成长环境。

通讯员 李君超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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