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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将于今年12月9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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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江苏省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将于2006年12月9日进行。报名时间为2006年11月6日-10日,逾期不予补报。


  应届普通高中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学校按规定时间到市、县(市、区)会考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非应届普通高中学生如需报名参加综合考试,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相片等相关材料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会考办报名参考。凡参加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的应届普通高中学生一律在学籍所在校报名参加考试。


  综合考试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考试的组成部分,综合考试成绩用于高考报名,成绩三年有效。其中,报考2007年高考的学生及社会人员,其报考资格如下:应届普通高中学生参加高考,文、理综合考试成绩都必须合格。应届普通高中学生以外的人员参加高考,须持有2005、2006年或本年度参加综合考试的成绩(无论成绩合格与否)。2004年(含2004年)以前高中毕业并已取得综合考试成绩的学生,必须参加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无论成绩合格与否)。无高中文凭以同等学力报考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的社会人员,必须持有2004年(含)以前的初中毕业证书,方可参加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无论成绩合格与否)。


  凡应届普通高中学生第一次综合考试成绩有一科或两科不合格者,以及因故未能参加第一次综合考试者均可报名参加第二次考试;第一次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考试,其成绩以两次考试中较高的一次为最终成绩。第二次考试时间:2007年2月3日(星期六)。高考综合考试每场考试开考前将统一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是否携带了手机、小灵通等。(张琳)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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