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发出春节放假通知 18-24日放假
2007-02-06 07:27:50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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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省政府办公厅昨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发出2007年春节放假安排通知,今年春节,从大年初一至大年初七,各企事业单位职工将可享受七天长假。
据悉,2007年春节放假日期为2月18日至2月24日,共七天。其中,18日、19日、20日为法定假日,将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25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1日(星期三)、22日(星期四)、23日(星期五),2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7日、25日上班。
省政府要求,放假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假期。
(石小磊)
据悉,2007年春节放假日期为2月18日至2月24日,共七天。其中,18日、19日、20日为法定假日,将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25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1日(星期三)、22日(星期四)、23日(星期五),2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7日、25日上班。
省政府要求,放假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假期。
(石小磊)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