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一男竟“出租”自己
2007-02-12 07:16:57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本报讯 情人节前夕,连云港街头出现一件新奇事:一男青年在市中心繁华地段,打出广告,公然“出租”自己,引来人们异样的目光和议论。
昨天下午,记者接到报料后,匆匆赶到喧闹的陇海步行街。一位瘦高个男青年,身着黑色休闲服,头戴黑绒帽,鼻梁上架一墨镜,孑然站在街头,面前铺着一张红纸,上面赫然写着:“情人节单身男士出租——陪聊天20元/小时,陪逛街30元/小时,陪朋友聚会40元/小时。”陇海步行街是连云港最繁华的商业街区,人流如潮,熙熙攘攘,许多人前来看稀奇、瞧热闹。记者在一旁观察,只见大多数市民反应平淡,视若无睹,一些人感到不可思议,摇头而去,有的人认为是出风头,是“炒作”。一位40多岁的赵女士则怀疑这是一种变相性服务,一对青年夫妇看完“出租”广告,嘻笑着说,“天下真是无奇不有,有人还公开上街出租哩!”
记者走上前去与男青年交谈。他姓周,24岁,大专文化水平,在某事业单位工作。记者问:“怎么做出这样的举动呢?是为了多赚钱,还是为了物色个女友?”小周抽了一口烟,平静地说:自己每月有稳定的收入,不需再找工作,也不是搞性服务。接着,他告诉记者:“所以这样做,主要出于三点考虑:一是挑战,就是向旧的传统和世俗挑战。一个男青年独自站在大庭广众之中,打出广告,推销自我,是要有些胆量的。二是展示,在与各种人的结识交往中,锻炼和展现自己的才能,诸如待人接物、语言表达以及交际交友能力等。再就是体验,体验打工、赚钱的不易和劳动的艰辛。”“一天下来效果如何?”小周略加思索地说:“不怎么样。也有些人来简单问问的,也有记下联系电话的,但目前还没谈成一个。”停了停,他接着说:“这一天没有被“租”出去,原因很多,我思考了一下,可能是一些人的观念问题,不好意思来租我,再就是有的人怕我是骗子,担心上当。不过这次是自己人生旅途中的一次特殊的经历,也是一次锻炼。”????????????(朱祺祥)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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