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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用事业成本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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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者:省民革

  城市煤气、公交、自来水供应以及电力、邮政、电信、有线电视、铁路等行业,都是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主管部门既是管理政策的制定者与监督者,又是具体业务的垄断经营参与者。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企业利用行业或地区垄断地位,虚列成本、损害消费者利益和乱收费现象非常普遍。

  第一,要在制度上保证垄断企业成本核算的真实性、透明性、客观性,建立对提供虚假垄断企业成本资料应承担法律、经济责任的责任追究制。

  第二,垄断企业的成本构成较为简单,可由国家审计机构或委托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对垄断企业进行独立审计,将垄断企业的成本详细构成和利润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的评议和监督。

  第三,实行行业平均成本和社会平均成本进行计价,社会平均成本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公用事业行业虽存在地域垄断性,但在考核公用事业生产成本时,也有必要引入社会平均成本。

  第四,相关政府部门与垄断企业不能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政企要真正分开,保证政府管理部门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此外,由于垄断行业有操纵市场和价格、实行垄断高价谋得暴利的条件,必须实行有效的价格管制。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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