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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要建立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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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本是治病救人之物,如今因药品不良反应而加重病情的案例却越来越多,甚至出现因药致死现象。然而药品不良反应却往往找不到责任人,受害者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农工党江苏省委通过提案建议,建立损害救济制度,增强公众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认识与重视,使患者能够获得一定的补偿。这份提案建议,补偿范围应包括医药费、残障生活补助、抚养金丧葬费等。对于救济基金的来源,提案认为可以是3个方面:药品生产商或进口商的药品保险费,政府补助,社会捐助。王烨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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