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不可一味封杀
2007-01-30 08:28:18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移动用户发88到10658500800订阅“新华日报手机报”;发YZWB到10658000订阅“扬子晚报手机报”,3元/月。
近年来电动车迅速进入百姓生活,少数地方禁止使用、全面封杀,引起了较大争议。在昨天的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镇江团陆鸣冈代表领衔提出议案,建议率先出台一个电动车生产和使用管理条例,为广大消费者和生产企业建立一个电动车生产流通使用的有序环境,把电动车的生产和使用管理纳入正轨。
针对电动车自身特点,陆鸣冈代表建议在制定条例时对电动车实行分类生产和分类管理。电动自行车必须严格按时速不超过20公里,车身重量不超过40公斤。目前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严重超标,必须及早加强生产标准制定。
而在使用方面,陆鸣冈代表建议,把所有电动车均纳入交通管理,与自行车有所区别,进行分类管理。另一方面制定电动摩托车管理规定,对电动车按摩托车管理,即领取驾驶证、接受培训和考试后,就可以行驶快车道、可以载人等。
(于英杰)
针对电动车自身特点,陆鸣冈代表建议在制定条例时对电动车实行分类生产和分类管理。电动自行车必须严格按时速不超过20公里,车身重量不超过40公斤。目前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严重超标,必须及早加强生产标准制定。
而在使用方面,陆鸣冈代表建议,把所有电动车均纳入交通管理,与自行车有所区别,进行分类管理。另一方面制定电动摩托车管理规定,对电动车按摩托车管理,即领取驾驶证、接受培训和考试后,就可以行驶快车道、可以载人等。
(于英杰)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