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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筱萸案终审维持死刑
2007-07-09 07: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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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网消息]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受贿和玩忽职守案有了新的进展。记者从权威部门获悉,6月22日,北京高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郑筱萸死刑案件已经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进入死刑复核程序。“由于死刑复核没有规定期限,所以不好预测最高法院要复核多久。”北京一位法官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但我分析,最长不会超过两个月。”

  由于出现了一审宣判死刑时的“两眼一闭,双腿发软”、“就要瘫在地上”的“不雅、失态”形象,二审宣判时,郑筱萸显得“比较镇静”,不像一审时那样“反应强烈”。一位法官分析说,“一审时,郑筱萸没有心理准备,判决结果又大大出乎其意料,因此在法庭上失态了。但作为一名省部级官员,郑筱萸自我调节的能力比较强,所以二审宣判时显得比较平静。”一位法官说,当时参加宣判的除了法官、检察官外,还有辩护律师、郑筱萸及其家人在场。

  “对一个省部级高官宣判死刑,北京高院开了先河:周一开庭,周五就宣判。”北京一位法律界人士分析说,“周一开庭后,郑筱萸的两位辩护律师张庆、刘宁,感到二审免除一死的希望可能要落空,就在律师事务所的网站上公布了包括起诉书、一审辩护词、判决书、上诉状、二审辩护词等在内的9个法律文书,意思非常明显:要做使郑筱萸免除一死的最后一搏。”

  6月19日下午,这些法律文书在网上只“存活”了不到24小时就被悄然撤下。对此,最高检察院的机关报《检察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认为,律师没有“资格”公开法律文书。另外,由于行贿受贿多是“一对一”进行,司法机关对一些行贿者作出不追究责任、不公开曝光的承诺,但律师并不清楚谁是“污点证人”,从社会效果看,这么做并不好。“郑筱萸案件虽然很快就要完结了,但中国药品市场的混乱状况可能还会持续一段时间,因为清除腐败后遗症尚需时日。”一位法官分析说。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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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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