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全国推行增值税转型
2008-11-11 06:56:19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修订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经国务院批准,自2004年7月1日起,东北、中部等部分地区先后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取得预期成效。为扩大国内需求,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经测算,明年实施该项改革将减少当年增值税收入约1200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约60亿元、教育费附加收入约36亿元,增加企业所得税约63亿元,增减相抵后将减轻企业税负共约1233亿元。
为确保增值税转型改革顺利实施,做好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之间的衔接,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修订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修订草案)》。会议决定,上述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什么是增值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Value Added Tax(VAT)]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比如:B公司向A公司购进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0元,但B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设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A公司多收的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
增值税目前是我国第一大税种,2007年仅国内增值税收入就超过1.5万亿元,约占全年税收收入的31%。
为何百姓也受益
恐怕普通老百姓并不清楚税改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切身利益,但其实这项改革最终受益的是老百姓。
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普通消费者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却是增值税的真正税负承担者。举个例子,家具厂买进一批100万元的钢材作原料,但它必须交给上家117万,即货价+17%的增值税,上家开给它一张17万元的增值税发票,是谓“进项税”;家具厂把钢材做成家具,以200万的售价卖给下家,下家要付200万+200万×17%=234万元,家具厂也要开出34万元的增值税发票给下家,是谓“销项税”。家具厂从下家拿到的这34万元税款不用全部上交国家,而是把自己收到的34万元抵扣自己交给上家的进项税(17万元),即只要交17万元税款,这叫“抵扣”。
下家也如是交纳增值税(用销项税抵扣进项税);当传到最后一棒时,消费者并没有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就承担了前面传递下来的增值税,所以说老百姓是增值税的真正税负承担者。为什么香港人工比大陆贵,地租比大陆贵,奶粉会比大陆便宜呢?因为香港不征收17%的增值税。
如果企业购入的是生产设备,那么里面所含的增值税就不能抵扣了。若家具厂购入一套生产设备价值117万(100万价款+17万增值税),这17万元增值税是不可抵扣的,必须作为成本由企业承受,就通过折旧记入每一件产品的成本,而这些含有增值税的产品出售时又被征了17%的增值税,即17万×17%=2.89万,构成了重复征税,最后又是由作为终端消费者的老百姓为这笔税埋单。
这就是我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后,企业购入的生产设备所含的增值税也可以抵扣了,这减轻企业投资生产设备的成本,刺激固定资产投资,国家的税收相应减少,藏富于民。老百姓可以从企业的设备投资中得到2.89%(17%×17%)的好处。 特约律师 沈彬
会议指出,经国务院批准,自2004年7月1日起,东北、中部等部分地区先后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取得预期成效。为扩大国内需求,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经测算,明年实施该项改革将减少当年增值税收入约1200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约60亿元、教育费附加收入约36亿元,增加企业所得税约63亿元,增减相抵后将减轻企业税负共约1233亿元。
为确保增值税转型改革顺利实施,做好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之间的衔接,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修订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修订草案)》。会议决定,上述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什么是增值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Value Added Tax(VAT)]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比如:B公司向A公司购进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0元,但B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设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A公司多收的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
增值税目前是我国第一大税种,2007年仅国内增值税收入就超过1.5万亿元,约占全年税收收入的31%。
为何百姓也受益
恐怕普通老百姓并不清楚税改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切身利益,但其实这项改革最终受益的是老百姓。
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普通消费者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却是增值税的真正税负承担者。举个例子,家具厂买进一批100万元的钢材作原料,但它必须交给上家117万,即货价+17%的增值税,上家开给它一张17万元的增值税发票,是谓“进项税”;家具厂把钢材做成家具,以200万的售价卖给下家,下家要付200万+200万×17%=234万元,家具厂也要开出34万元的增值税发票给下家,是谓“销项税”。家具厂从下家拿到的这34万元税款不用全部上交国家,而是把自己收到的34万元抵扣自己交给上家的进项税(17万元),即只要交17万元税款,这叫“抵扣”。
下家也如是交纳增值税(用销项税抵扣进项税);当传到最后一棒时,消费者并没有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就承担了前面传递下来的增值税,所以说老百姓是增值税的真正税负承担者。为什么香港人工比大陆贵,地租比大陆贵,奶粉会比大陆便宜呢?因为香港不征收17%的增值税。
如果企业购入的是生产设备,那么里面所含的增值税就不能抵扣了。若家具厂购入一套生产设备价值117万(100万价款+17万增值税),这17万元增值税是不可抵扣的,必须作为成本由企业承受,就通过折旧记入每一件产品的成本,而这些含有增值税的产品出售时又被征了17%的增值税,即17万×17%=2.89万,构成了重复征税,最后又是由作为终端消费者的老百姓为这笔税埋单。
这就是我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后,企业购入的生产设备所含的增值税也可以抵扣了,这减轻企业投资生产设备的成本,刺激固定资产投资,国家的税收相应减少,藏富于民。老百姓可以从企业的设备投资中得到2.89%(17%×17%)的好处。 特约律师 沈彬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