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省物价局对湖南省文物鉴定中心核准的收费标准中,明确规定:估价在500元以内的文物,每件收取30元;估价在 500元以上的文物,每件按估价的6%收取。鉴定专家应邀前往委托人所在地鉴定的,还可经双方商议适当加收费用,具体标准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物价部门还规定,相关单位进行文物有偿鉴定,必须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亮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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