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受工伤两单位都应赔付
2008-09-25 06:45:10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接听时间:24日上午10:30—11:30
在线律师:罗利军(南京熙典律师事务所)
刘先生:购房合同明确规定购置的是车库,并按车库价支付了款项,但交付时发现,车库门宽只有1.5米,根本无法作为车库。我可主张怎样的权利?合同约定去年底交房,因车库纠纷没解决,我一直没同意领受,请问违约金该计算到何时?
罗律师: 车库宽只有1.5米,明显不符《汽车库建设计规范》有关小型车库长4.8米、宽1.8米、高2米的规定。你可主张交付合格标准的车库,也可以主张返回购车库款并赔偿损失。延期交房违约金,应该从合同约定的2007年12月31日起计算,直到仲裁裁决做出时为止。
李女士:我和家政公司签合同,在一家酒店做清洁工,主要打扫酒店大堂卫生。前几天不小心在擦壁灯时将手臂摔成骨折,花去医疗费4000多元,家政公司和酒店都不愿报销。怎么办?
罗律师:据民法原则及《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这两老板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劳务派遣过程中,给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李女士医疗费既可向家政公司要,也可以向酒店要,两家都有赔付义务。 陈珊珊 整理
26日上午10:30—11: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南京金大律师事务所的陈卫东律师。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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