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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游时学生意外受伤咋办
  近日,记者接到市民刘先生的电话,称自己的孩子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外出游览活动,却在出游的过程中,因为与同学嬉戏,意外摔伤,花去了9000多元的医药费,到现在也不知这些医药费该由谁来买单。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孩子在上中学,前不久,学校组织孩子去参加一个游览活动,原本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但孩子在途中与同学相互打闹,在爬一个坡子时,因为和同学相互推搡玩,结果掉了下去,当场摔断了腿。随后,孩子被老师和同学送往医院治疗,一躺就是一个多月。而为治疗孩子的腿伤,刘先生已支付了9000多元的医疗费。刘先生承认,孩子和同学都证实,老师多次警告和提醒过他们要注意安全,但淘气的孩子并没有在意,以致酿此伤害。为此,刘先生多次与学校商谈分摊医疗费,学校称已为学生购买了意外伤害险,而老师也尽到了职责,让刘先生找保险公司协商解决。

  为此,记者咨询了相关的律师,律师认为,从这个案例来看,对刘姓同学的受伤,首先要分清事故发生后的责任方,推搡刘同学的学生和学校均对此事要负责任,而刘同学已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此,他的受伤应属该险种的理赔范畴,责任方也就要加上在保额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保险公司,算起来,保险公司、学校和推搡方三方都应为此事故承担责任。律师称,尽管学校能证明自己已尽到了提醒的责任,但鉴于活动由校方组织,学校仍应对参与活动学生的人身安全负有义务,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推搡刘同学的行为导致了他的腿部受伤,该同学更有责任,如果他尚未成年,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解决办法,应该先由保险公司作出理赔,不足的部分可与学校及推搡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记者 梅建明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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