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拍卖步行街广场冠名权
2007-08-24 07:15:22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记者昨日获悉,连云港陇海步行街八大广场冠名权将于8月31日正式对外拍卖,拍卖所得将全部用于步行街美化亮化工程。 纳入拍卖冠名权的八大广场分别是:步行东街东广场、西广场;步行中街东广场、中心广场和西广场;步行西街(女人街)东广场、中心凤凰广场和西广场。冠名权最高标的为30 万元,最低为10 万元,总标的价格为175 万元。据了解,企业拍得广场冠名权后,广场将以企业名称或产品命名,取得广场冠名权的企业,对广场还有一定的使用权,可以利用这个舞台进行产品促销、形象展示,广场将成为企业固定的形象“展板”。 (张凌飞)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