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行政审批超时视为“默许”
2008-06-04 10:35:18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淮阴区日前出台一项新规:部门对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在承诺期限内未作出审批决定,且没有及时向服务对象作出书面说明的,一律视为默许,由此产生的行政责任由受理部门承担。若有不该审批的事项因“超时”而被默许,除责令相关部门纠正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淮软萱 蔡志明)
编辑: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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