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百万专款奖励农户不烧秸秆
2008-06-04 10:36:34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金湖县日前从县财政拨付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秸秆禁烧工作的补贴和奖励,力争全县范围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农户习惯性焚烧秸秆是农村工作的一个难题。金湖县为此规定,不发生一起焚烧的农户,每亩地由县财政补贴2元。同时各镇分别建立秸秆收购站点,集中敞开收购、随到随收。全县还派出11个督查指导小组分赴各镇指导、督查秸秆禁烧工作,凡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的镇、村,将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浦荣曹 居霞)
编辑: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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