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商业性房贷可转公积金贷款
2008-07-01 11:04:07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涟水县6月27日出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新政策放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范围和条件,重点支持职工购买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自住住房。新政策规定,凡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具备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房龄在15年以内的二手房,在办理过户手续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嵇 东 蔡志明)
编辑: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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