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给“绿色企业”补贴电费
2008-07-10 09:38:30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淮安清河区决定对17家符合节能、环保的“绿色企业”给予电费综合补贴。
据悉,享受此项待遇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和环保条件,凡符合条件的均给予3年的电费补贴。目前该区已对水渡口工业集中区投资企业进行了集中审核,凡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和电解铝、铁合金等八个高耗能行业以及化工、医药、印染等五个高污染行业都不得享受电费综合补贴。 (蔡志明)
编辑: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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