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居民用水超标要付两倍钱
2008-06-20 09:54:31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本报讯 扬州市居民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方案出台,将于8月实行。今后该市居民月用水超过30立方米(吨),水价将按居民用水价格的两倍收取。
阶梯式计量水价分为3级,第一级水量按基本水价计收水费,第二级水量按基本水价的1.5倍计收,第三级水量按2倍计收。每户人口在4人(含4人)及以下的用水户,每户每月用水量在22立方米(含22立方米)按2.57元/立方米收费; 22立方米至30立方米(含30立方米)的用水价格为3.86元/立方米;超过30立方米按5.14元/立方米收费。 对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超过部分按人均月用水量计量。人均月用水量暂定为5.5立方米内为第一级用水;在5.5立方米至7.5立方米按1.5倍收费;超过7.5立方米2倍收费。 (汪 滢)
编辑: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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