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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首次进行年中专题调研
  编者按今年6至8月,522名省人大代表共组成62个小组,着重围绕“法治江苏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两个专题,开展了年中专题调研,形成60多篇有分析、有观点、有对策的调研报告,对我省法治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出240多条有价值的意见。9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专题调研汇报会。本版特刊发代表发言摘要。
  
  法治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
  
  (省人大代表泰州小组)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立法、普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多个领域,工作难度较大。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的推动力度。建立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设立法治建设“一票否决权”制度,对法治建设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促使各部门齐抓共管、真抓实干、形成合力,推动法治建设全面深入开展。二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宣传法治建设的目的、内容和要求,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三要加大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的落实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大调解”机制。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省人大代表镇江第二小组)当前,依法行政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立法滞后于当前改革发展的需要;行政职能转变滞后,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现象仍然存在;行政执法主体存在不够合法的现象;行政权力制约机制尚不完善,执法人员素质和装备有待提高等等。建议:一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从根本上转变不适应依法行政要求的传统观念、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善于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活动;二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注重协调配合推进政企分开;三要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避免部门利益法制化;四要切实规范行政行为,在法律赋予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在行政管理中摒弃部门的经济利益,公开办事程序,建立行政责任制;五要切实提高公务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培训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行政执法队伍;六要切实增强政府领导机关的表率作用。
  
  维护司法权威
  
  (省人大代表省直宿迁组)要通过公正司法,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一是要切实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与水平、公正与效率,为人民法院裁判获得当事人的信服和社会公众的认同奠定基础,从而增强司法的社会公信力;二是要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切实提高抗干扰能力,一切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三是要充分考虑中国国情,在司法实践中注重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结合。要高度关注法官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要针对法院工作专业化较强的特点,严格把关,多进专业人才、高素质人才;同时要加大对法官教育培训的力度,在普遍提高的基础上,走法官职业化、精英化之路,着重培养一批具有精深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型法官、复合型法官,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落实到基层
  
  (省人大代表省直盐城组)强化基层综合治理工作,是确保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要实现平安江苏建设目标,必须做到:一是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大力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领导和运行机制。二是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当前,迫切需要加强乡镇综治办、“两所一庭”、治保民调等基层综治组织建设。三是全面提高基层防控能力。努力提高社区治安防范水平。四是推行符合时代要求的管理模式。完善各级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和网络,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组织网络,完善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五是探索和建立齐抓共管新机制。
  
  (省人大代表徐州第一小组)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必须做到:一是实行长效管理,保持“严打”态势,及时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斗争,深化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强化治安防范,完善防控体系,要加强社区治安防范,积极推进警力下沉,加强社会面巡防,科学规划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三是加强基础建设,坚持群防群治;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政法干警整体素质。
  
  法制宣传教育要避免新“三化”
  
  (省人大代表海安小组)目前制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几个因素:一是硬件“软件”化,基层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法治江苏建设的需要。二是观念“利益”化,在利益机制的驱动下,偏重看得见的政绩,而无暇顾及一时难以见效的普法工作。三是环境“零散”化,社会共建有待强化。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抓好“三个层面”。一是在领导层面上,注重“三位一体”——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在工作层面上,注重“三管齐下”——突出扩面普及,突出普法重点,突出施教成效;三是在社会层面上,注重“三点一线”——增进共识,依法实践,齐抓共管。
  
  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推进法治江苏建设
  
  高咏沂(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在地方立法方面,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其次,要坚持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原则,按照确立制度、规范权责、保障权益的要求,做好经济立法工作,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第三,要坚持立法民主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公民对立法决策的有序参与,重视听取和吸收各阶层、各方面的意见。第四,要坚持科学立法的原则,使立法决策更好地与改革发展稳定决策相结合,提高立法的公正性。第五,要坚持质量至上的原则。把握好质量和数量的关系。
  
  在监督方面,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统一思想认识,依法开展监督工作。二是要加强经常性监督工作,采用多种监督形式,可以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等形式,加大监督力度。三是要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要督促“一府两院”加以纠正。执法检查的过程和结果,特别是对违法问题的解决和处理,应向社会公布。四是研究新形势下监督工作中的新问题。
  
  立足发展实际 建设现代化新农村
  
  (省人大代表省直无锡组)建设现代化新农村,首先要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现代化新农村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涵:一是发展现代农业;二是造就现代农民;三是创建现代乡村。其次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保障农民利益。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时,要继续强调保障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要注意城乡的二元发展并重,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不能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在处理各类开发园区与农民的利益关系时要把农民利益放在重要地位。第三要建立全局观念,注重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要加大对农村各种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并寻求多种形式以工哺农的途径与方式。积极增加对农业各种生产资料的补贴,以减少农业生产成本。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尤其要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控制土地的浪费和不合理利用。
  
  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
  
  (省人大代表无锡三组)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推进,必须强调要继续坚持以现代化新农村建设总揽全局,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推进“一村一品、一村一企”为主要抓手,以大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源为根本基础,加快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多方拓宽农民增收途径,努力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工作的新突破。具体地讲,要在六个方面有所突破:一要以发展壮大现代高效农业产业集群为重点,在提升农业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上求突破;二要以推进“一村一品、一村一企”为重点,在推动工业反哺农业、优化农业投入机制上求突破;三要以大力推进农业自主创新为重点,在强化现代农业发展的科技和人才支撑上求突破;四要以发展壮大龙头组织为重点,在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上求突破;五要以大力发展各类农村职业技能教育为重点,在增强农民增收致富能力水平上求突破;六要以营造良好政策环境为重点,在加强对现代农业发展政策支持上求突破。
  
  统筹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省人大代表南京第三小组)城乡统筹,共同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种创新和尝试。在城乡统筹共同发展过程中,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统筹城乡规划发展、努力形成以城带乡、城乡联动发展的格局。二是建立产业基地,合理有效地整合双方资源,发挥城市工业和农村工业相互对接和产业集聚的载体作用。三是大力促进农村新型工业化、实现以工带富、以工促农。为了使城乡统筹发展达到预期的目标,建议:一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通过对产业基地进行专项资金扶持,加快产业基地发展。二要政策上给予支持,在项目认可、规划审批、土地指标、园区适用优惠政策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转移农村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
  
  (省人大代表连云港第一小组)鼓励支持农民外出打工,增加农民收入,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建立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机制;二是加快城镇化、工业化发展,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载体;三是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把特色农业变成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强力磁场;四是注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素质;五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供保障。
  
  (省人大代表东台小组)目前影响农民收入的因素有:一是收入不平衡性较大;二是农业基础设施较差的现状未能根本改变;三是农民的组织化水平影响了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四是具有牵引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不多;五是农产品价格对农民增收作用减弱,政策因素对农民直接增收的效果没有往年那样明显,种植业收入增加难抵农资涨价;六是现有富余劳动力技能素质、年龄结构、文化层次较低。建议:一是抓好特色高效产业规模扩张,增加农民生产性收入;二是主攻龙头加工企业发展,保证和增加农民种养殖收入;三是实施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增加农民资产工资性收入;四是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提高农业防灾抗灾能力;五是加强农民基础素质培训,提高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六是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省人大代表镇江一组)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要切实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中的三个关系:即处理好“建新”与“整旧”的关系;处理好迫切性与渐进性的关系;处理好局部性与整体性的关系。二要着力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四个突出问题:即解决好农村规划难的问题;解决好农民难解决的问题;解决好农民参与难的问题;解决好农村长效管理难的问题。三要突出抓住新农村建设中五个关键性环节:即不断推进农村经济工业化水平;不断推进现代高效农业规模化水平;不断推进农民居住集约化水平;不断推进农村公共设施公益化水平;不断推进农民素质新型化水平。
  
  加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力度
  
  (省人大代表南通市直小组)金融部门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力度。一是加强农村金融生态建设,营造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环境,要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优化农村政策法律环境,优化农村社会信用环境。二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明确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定位。政策性银行应丰富和完善支农功能,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商业银行应重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工业企业,推进农村产业化和工业化进程;农村信用社要继续深化改革,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三是细分农村信贷市场,创新金融产品,全方位满足新农村建设的金融需求。扩展小额农贷服务对象,提高小额农贷授信额度;稳步推出大额农业信贷,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创新贷款机制,支持农村企业发展;试办农民住房贷款,支持农村城镇化建设;开办基础设施贷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教育创业类贷款,提高农民素质和创业能力。四是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努力构建农村金融风险分散补偿体系。财政资金应充分发挥杠杆作用,增强农村金融“造血”功能;要健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要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完善农业保险体系。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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