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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公布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
  本报讯 从本月起,连云港市正式实施《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各医疗机构的违规、违法行为实行记分制,并定期向社会公示记分情况。

  据该市医卫监督科科长张志杰介绍,《办法》对医疗机构40多种不良行为,均有具体的明确规定;依据其不良执业行为严重程度记分,程度越重,所记分值越高。各医疗机构的不良行为记分,若本年度内积分达10分以上,将给予警告处分且限期整改;积分达20分以上,将给予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处理(即期间责令停业整改),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王佩杰)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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