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一化工厂排放超标被罚十万
2008-06-30 11:16:49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海安县法院近日作出行政裁定,准许强制执行海安县环境保护局申请对某化工厂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书。该厂因为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且废气超标排放,被要求限期治理,并被处以十万元罚款。
这家化工厂是海安县里下河地区一家专业生产三氯化铝的小型化工企业。2007年11月9日,海安环保部门在对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生产所排放的含氯尾气虽经过三级吸收,但并未加氢氧化钠片碱。后经海安县环境监测站监测,该企业氯气排放浓度监测结果超过标准限值要求。 (田春勇 丁亚鹏)
编辑: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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