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养老金人均涨127元
2007-08-25 07:14:07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调整后人均每月1248元,全省最高;月底将拿到7、8两月的补发部分,9月起按新标准发放
如果你是一名企业退休人员,8月31日在你的养老金银行存折上,将补发到今年7月、8月两个月的养老金254元(平均数);9月15日后,你将拿到调高后9月份的新养老金。昨天,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07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定期生活费调整标准。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人介绍,本次养老金调整人均增加127元,加上部分人员增发因素,调整后人均养老金增长到每月1248元,是全省最高水平。
调整范围和对象 48.1万人符合调整条件
本次养老金调整的对象是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07年6月30日前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符合此次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全市共48.1万人,其中市本级43.16万人。此次公布的是市本级调整的方法,江宁、溧水、高淳和原六合、原江浦地区将按照省政府文件的精神,确定各自的调整系数,经市政府审批后,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方法 增加的养老金有三部分
南京市退休人员调升的养老金由3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
即根据省里统一规定,退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45元;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月增加30元。
第二部分:按调整系数和个人缴费年限增加的养老金。
2006年南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2459元,高于全省平均工资23782元,两者比值为1.36,所以南京市的调整系数定为1.36。用省标准乘以调整系数,即为第二部分增发养老金,见表一。
前两部分合计,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月增加养老金,见表二。
第三部分:适当增发部分人员养老金和生活费。
退休人员中约有14万人可以享受到增发政策,即(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月增加70元;(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副高每月增发60元,正高每月增发70元;(3)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低于南京市平均养老金50%的人员,每月最多增发30元,增加后不超过南京市平均养老金的50%;(4)对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发3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发4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发5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上述年龄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三点提醒 3000人要补办认证手续
一,退休人员如同时符合上述四类增发条件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即按其中增发标准最高的一项享受。
二,由于时间紧,正高专业职称人员的资料企业来不及申报,未申报人员暂时按副高职称调整,待申报手续完成后,劳动部门将及时予以调整和补发。
三,今年6月底前退休人员中还有0.3万名退休人员没有参加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这部分人员的养老金调整要等补办认证手续后才能发放。
本报记者 杨 娟 王卫庭
表一: 按调整系数和个人缴费年限增加的养老金
类 别 缴费年限 省标准 市标准
退休(含建国前老 (不含折算年限) (元) 省标准×1.36(元)
工人)、退职和领 不满15年 49 67
取定期生活费人员 满15年至19年 52 71
满19年零1个月至24年 55 75
满24年零1个月至29年 58 79
满29年零1个月至34年 61 83
满34年零1个月及以上 64 87
表二: 前两部分合计每月养老金增加金额表
缴费年限 退休 退职和领取定 调整 所占
(不含折算年限) 人员 期生活费人员 人数 比例
不满15年 112元 97元 20574人 4.77%
满15年至19年 116元 101元 21870人 5.07%
满19年零1个月至24年 120元 105元 42449人 9.83%
满24年零1个月至29年 124元 109元 68397人 15.85%
满29年零1个月至34年 128元 113元 141189人 32.71%
满34年零1个月及以上 132元 117元 137144人 31.77%
如果你是一名企业退休人员,8月31日在你的养老金银行存折上,将补发到今年7月、8月两个月的养老金254元(平均数);9月15日后,你将拿到调高后9月份的新养老金。昨天,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07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定期生活费调整标准。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人介绍,本次养老金调整人均增加127元,加上部分人员增发因素,调整后人均养老金增长到每月1248元,是全省最高水平。
调整范围和对象 48.1万人符合调整条件
本次养老金调整的对象是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07年6月30日前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符合此次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全市共48.1万人,其中市本级43.16万人。此次公布的是市本级调整的方法,江宁、溧水、高淳和原六合、原江浦地区将按照省政府文件的精神,确定各自的调整系数,经市政府审批后,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方法 增加的养老金有三部分
南京市退休人员调升的养老金由3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
即根据省里统一规定,退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45元;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月增加30元。
第二部分:按调整系数和个人缴费年限增加的养老金。
2006年南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2459元,高于全省平均工资23782元,两者比值为1.36,所以南京市的调整系数定为1.36。用省标准乘以调整系数,即为第二部分增发养老金,见表一。
前两部分合计,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月增加养老金,见表二。
第三部分:适当增发部分人员养老金和生活费。
退休人员中约有14万人可以享受到增发政策,即(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月增加70元;(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副高每月增发60元,正高每月增发70元;(3)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低于南京市平均养老金50%的人员,每月最多增发30元,增加后不超过南京市平均养老金的50%;(4)对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发3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发4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发5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上述年龄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三点提醒 3000人要补办认证手续
一,退休人员如同时符合上述四类增发条件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即按其中增发标准最高的一项享受。
二,由于时间紧,正高专业职称人员的资料企业来不及申报,未申报人员暂时按副高职称调整,待申报手续完成后,劳动部门将及时予以调整和补发。
三,今年6月底前退休人员中还有0.3万名退休人员没有参加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这部分人员的养老金调整要等补办认证手续后才能发放。
本报记者 杨 娟 王卫庭
表一: 按调整系数和个人缴费年限增加的养老金
类 别 缴费年限 省标准 市标准
退休(含建国前老 (不含折算年限) (元) 省标准×1.36(元)
工人)、退职和领 不满15年 49 67
取定期生活费人员 满15年至19年 52 71
满19年零1个月至24年 55 75
满24年零1个月至29年 58 79
满29年零1个月至34年 61 83
满34年零1个月及以上 64 87
表二: 前两部分合计每月养老金增加金额表
缴费年限 退休 退职和领取定 调整 所占
(不含折算年限) 人员 期生活费人员 人数 比例
不满15年 112元 97元 20574人 4.77%
满15年至19年 116元 101元 21870人 5.07%
满19年零1个月至24年 120元 105元 42449人 9.83%
满24年零1个月至29年 124元 109元 68397人 15.85%
满29年零1个月至34年 128元 113元 141189人 32.71%
满34年零1个月及以上 132元 117元 137144人 31.77%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