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借读生需回户籍地登记
2008-04-15 06:59:35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本报讯 记者昨从南京市招办获悉,南京市2008年“小升初”跨区借读生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升学登记手续工作将于本月18日、19日进行(玄武区教育局办理登记时间推迟到20日、21日进行)。
据介绍,跨区借读生回户籍地办理登记手续时,须携带户口簿(学生户口应随父母在同一户籍)、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应是学生父母)、《借读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在就读小学领取)以及学生一寸照片两张。需办理登记手续的学生,应按时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登记,逾期不再办理。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两县户口的借读生可向县教育局咨询。在外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还须携带《应届小学毕业生证明》,证明上须由就读小学填写评语并加盖公章。(施兆 王璟)
各区办理登记地点及电话
玄武区
如意里20号,区教育局 84550113
白下区
三条巷92号-1,区教师进修学校 86643067 84538283
秦淮区
长白街2号-1,区教师进修学校 52651234
建邺区
水西门大街76号,区招考办 86667520
鼓楼区
北四卫头38号,区教师进修学校 83230066
下关区
中山北路540号,区教育局 58591685
浦口区
文昌路5号,区教育局 58187315
沿江工业开发区
杨村二路,开发区社会事业处 57011543
栖霞区
迈皋桥街4号,迈皋桥中心小学 85570460
雨花台区
紫荆花路66号,雨花台中学初中部 52883584
江宁区
竹山路实小巷,区招考办204办公室 52135916
六合区
小北门44号,区教育局 57110256
据介绍,跨区借读生回户籍地办理登记手续时,须携带户口簿(学生户口应随父母在同一户籍)、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应是学生父母)、《借读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在就读小学领取)以及学生一寸照片两张。需办理登记手续的学生,应按时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登记,逾期不再办理。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两县户口的借读生可向县教育局咨询。在外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还须携带《应届小学毕业生证明》,证明上须由就读小学填写评语并加盖公章。(施兆 王璟)
各区办理登记地点及电话
玄武区
如意里20号,区教育局 84550113
白下区
三条巷92号-1,区教师进修学校 86643067 84538283
秦淮区
长白街2号-1,区教师进修学校 52651234
建邺区
水西门大街76号,区招考办 86667520
鼓楼区
北四卫头38号,区教师进修学校 83230066
下关区
中山北路540号,区教育局 58591685
浦口区
文昌路5号,区教育局 58187315
沿江工业开发区
杨村二路,开发区社会事业处 57011543
栖霞区
迈皋桥街4号,迈皋桥中心小学 85570460
雨花台区
紫荆花路66号,雨花台中学初中部 52883584
江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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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
小北门44号,区教育局 57110256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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