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房屋拆除实行公开招标
2008-04-07 09:48:47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宿迁市近日对一块位于老城区、面积约为30亩的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拆除工程向社会公开招标拆除单位。
根据规定,参与投标的必须为具备房屋拆除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且已在建设市场管理部门备案的拆除公司,由专家组对照评分标准为投标人自行编制的拆除方案打分,分高者中标。据悉,宿迁市今后将对土地资产储备投资中心所有地块的前期开发工程全部采取公开招标,全程阳光操作。(陈莹石)
编辑: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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