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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乡镇医院全部实施惠民医疗
  泗洪县近日出台惠民医疗服务实施方案,明确全县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和乡镇医院为惠民医疗试点医院。

  该方案规定,各惠民医院设立专门窗口,对惠民医疗对象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病历材料费,优惠核磁共振等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的20%、门急诊和住院药费的10%;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惠民医疗对象,住院费用除享受正常报销外,剩余未报的医疗费实施二次报销,1000元以内的按20%报销,1000元以上的按30%报销;对患有重大疾病的惠民医疗对象,门诊发生的诊疗费用在原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全县所有一级以上医院和乡镇医院对40个常见病种实行单病种最高限价,使患者就医费用平均下降250元以上。     (陈莹石)

编辑: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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