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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本报讯 宿迁市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再一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自今年7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为每月200元和每月110元。

  该市今年起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其中,城市低保金按照当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的比例,农村低保金按照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20%的比例,每年至少增长一次。            (陈莹石)

编辑: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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