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保障性住房供应欢迎监督
2008-06-18 10:54:28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苏州市房管局、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规定,要求在苏州保障性住房供应过程中,对群众举报经调查属实、应该取消被举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的,给予举报人每户1000元的奖励;审查单位及审查人员每审查出一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给予审查人员500元的奖励。同时,对审查单位及审查人员因工作失误等,使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取得住房保障资格或已配房、购房的,扣发审查人员年度奖金每户2000元,并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审查单位和单位领导相应的经济处罚。 (潘朝晖)
编辑: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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