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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粮食存“银行”享受贷款利息
  6月6日,兴化市林湖乡朱陈村农民朱志恂,将8000公斤小麦出售给林湖粮食专业合作社新办的粮库。粮库按照托市收购价格,向他开具了11520元的结算凭证。朱志恂没有支取现金,他说,“这粮款一时不需用,放到这儿还能拿利息呢。”

  今年5月,林湖乡88名种粮大户成立了粮食专业合作社,投资600万元,开建粮库,依托本乡4万亩优质红皮小麦基地,建立产供销完整的产业链,由市作物栽培站负责指导基地农户的粮食生产,粮库负责购销基地生产的粮食,替农户仓储暂不出售的粮食,并规定,售粮农户超过一个月支取售粮款的,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本息。(顾日升 袁开建 顾介铸)

编辑: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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