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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城镇参保居民实现“即报即付”
  本报讯 泰州对市区城镇居民医保实行垫付金制度,居民开始享受“即报即付”待遇。

  以前,泰州参保人员转到上级医院看病,往往要过一两个月才能拿到报销费用。为缩短医保报销周期,泰州市决定从今年5月份起,每月给市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万元垫付金,对参保人员的报销费用由其先行审核、先行垫付,确保参保人在7个工作日内拿到报销费用,此后再进行核查等后续工作。     (顾介铸)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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