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住房新政惠及“夹心阶层”
2008-05-28 09:29:43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本报讯 记者27日从扬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区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意见(草案)》听证会上了解到,即将出台的新政策中,过去那些既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夹心阶层”受到了关注。
新政策规定,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人均月收入3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下、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的住房困难家庭。将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范围由原来的人均月收入670元以下的家庭,扩大到人均月收入750元以下的家庭。保障方式主要通过提高租金减免的幅度和实行经济适用房“产权共有”等形式。 (汪滢)
编辑: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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