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倒化工废液也要吃官司
2008-03-31 09:56:58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丹阳市人民法院近日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荆夕平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7500元;判处荆国平、汪学红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杨坤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去年3月至5月间,该市导墅镇多次出现饮用水源取水口被化工废液污染事件,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6月2日凌晨,丹阳警方在越渎河导墅镇葩桥段当场抓获了正向河中偷倒化工废液的荆国平和汪学红。据两人交代,他们是受该市皇塘镇联谊溶剂包装厂荆夕平的指使,从常州某树脂公司拖来一槽罐化工废液倾倒在该地的。警方随即将荆夕平和常州某树脂公司的杨坤缉拿归案。
据调查,荆夕平在没有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与常州某树脂公司分管生产的杨坤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协议,而杨坤为节省费用,明知荆没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仍违反国家规定与荆签订协议。汪学红、荆国平明知荆夕平无经营许可证,仍受荆夕平指使,先后5次以每车3500元的价格从常州某树脂公司拖运危险废物,并分别倾倒在越渎河丹阳市导墅段、折柳段和陵口段等地。荆夕平从中非法获利17500元,荆国平、汪学红各获利500元。6月2日的这次倾倒已是第六次,仅这次倾倒,致使越渎河和导墅镇自来水厂取水口被污染,该厂于6月2日中午12时许被迫停止供水,全镇生活、生产受到重大影响,造成经济损失39万余元。(刘庆传 史惠铭)
编辑: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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