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失地农民实现“即征即保”
2008-04-07 09:50:57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镇江市财政局、医保局3日联合下发《镇江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把市区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市居民基本医保范畴,采用政府引导,居民缴费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形式,实行“即征即保”。由财政部门统一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中,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提取医疗保障金,建立个人医保账户。被征地农民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性缴纳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统筹金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聂 伟)
编辑: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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