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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
  近日,丹阳市被国家环境保护部正式授予“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

  丹阳市2003年向国家环保总局申请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近5年来,累计投入42.3亿元,全面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生态、绿化、固废处理”六大工程,促进了传统产业的生态转型。新建7个镇的污水处理厂,单位GDP能耗、水耗及化肥、农药施用强度持续下降,环境质量显著改善,该市的基本条件和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一类标准。 (史惠铭 董超标)

编辑: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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