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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移民在加拿大如何租房
2008-04-23 06: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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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网消息]   第一次到来的新移民,一般临时住下来有4种选择: 1、租好房子。可以请朋友帮忙,或在网上找。2、住旅馆。普通旅馆一般在40-70加币/晚不等,酒店在100-150加币不等。3、临时居留所——新移民接待中心。一个房间25-40加币/晚左右。4、住YMCA。一般双人房为每晚46加元。另外,付少许的费用还可以用餐。YMCA网上订房网址 www.ymca.ca。

  临时住下来后,接着就是找房子租房子。

  签 约

  出租方(房东):提供一个条件良好可以居住的房屋。(注意:条件良好除了包括房屋设施,还包括居住环境。如房内温度不能低于21℃,安全,安静等)。承租方(房客):在保持房屋状况良好的前提下,按时交纳房租。一般是每个月的第一天或者第一周交纳。租房之前建议你认真检查房屋设施是否功能良好。在居住的过程中,发现有些属于房东应该提供的设备有问题,应及时向房东提出。如果房东不予理睬,你可以向租屋委员会或者租屋法庭投诉。    

  续 约

  租房合约到期后,如果房东和房客双方没有异议,租房协议自动续约到下一个周期。合约不是一期一签。如果双方同意,住上三五年的租房合同就是开始的那一份。如果房东在下一个租期内加价或者增加条件,则房东会在合约到期前三个月书信通知房客,你如果有异议,你必须在收到信后一个月内给予答复。否则,视为认可。你可以拒绝房东的加价和增加条件的要求,如果跟房东协商不果,可以向租屋委员会投诉。

  解 约

  如果房客在合约期满后,不打算继续住下去。房客应提前三个月(租期低于一年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告诉房东。如果房客提前解除合约,则必须符合下属四个条件之一:1、房客申请政府的廉租屋获得批准。2、发生意外致残,不适合继续在这里居住。3、申请到“养老院”或者“老人之家”的居住获得批准。4、房客意外死亡。除非上述四种情况,房客的任何个人理由,都不构成合法解除合约的条件。

  转 租

  转租分两种情况:1、如果你是阶段性地离开一阵子,那么你可以做二房东。2、如果你是永远地离开。你可以转租给另外一个房客,写信告知房东。

  本栏目特邀请“南京伊恩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伊恩先生,就他生活在加拿大二十年、从事移民十六年的经验,将加拿大移民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加拿大生活遇到的问题,介绍给有申请加拿大移民需要的人士。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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