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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报名放宽学历条件
2007-06-05 14:01:55
  [扬子晚报网消息] 省司法厅昨天举行通报会,省司法考试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今年司法考试报名有关政策变化做出解释,并声明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据悉,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5日和16日举行,江苏考生报名有四方面的变化需要注意,特别是在我省报名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本人照片。

  据介绍,第一个变化是根据司法部通知,江苏对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作了改进,延长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期限,规定自2007年5月起,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结束。第二个变化是网上预报名为6月5日至6月20日,但现场确认时间我省统一为7月11日至7月20日(全国是7月1日至20日),报名人员须按网上预约的日期、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否则不予受理。第三是今年我省开通现场确认“快速通道”,采用司法部考试中心研发的第二代身份证信息审核管理系统,持二代身份证到现场确认的考生可以免去现场摄像的环节。

  而对于自考生报名,我省要求单科成绩全部合格的人员,可以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合格证书和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报名。特别需要提醒的是,考试结束后,成绩合格的人员应在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期限截止前提交毕业证书,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将被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于英杰)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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