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提醒广大考生:从7月1日至20日,所有经过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按照网上预报名时预约的现场确认时间,携带报名材料到户籍(或工作、学习)所在的省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已经网上预报名人员到现场报名时,由其报上预报名号,调取其预报名信息表,现场审核确认,现场采集照片,现场打印发放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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