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子晚报网消息]
大学生家庭经济是否困难,今后将有一套严格的认定程序。记者14日获悉,刚刚出台的《江苏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各高校要成立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每年认定一次。来自相同年级或者同专业的大学生将成为这个小组的主力队员。
据介绍,以往高校调查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多以学生自述为主,或由学生出示由当地政府开具的证明。不乏出现所谓“贫困生”生活并不贫困的情况。为求公平,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成立以院(系)分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院(系)领导为组长、院(系)学生辅导员、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教育厅还要求各学校参照学校所在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认定标准可设置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等2-3档。(蔡蕴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