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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学生签秋游“生死状”
2007-09-18 18: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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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网消息]

学生在秋游时一旦出事,校方不担责———这是怀柔区一所小学在秋游前要家长签订的“生死状”。当天受伤的一名小学生因此索赔未果,其父昨天向怀柔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后决定提起诉讼。

  学生小辉的父亲说,9月初,孩子的班主任要求愿意参加秋游的学生家长和学校签订一份协议:如果学生在秋游时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我当时也没特别在意。”小辉父亲签下了“生死状”。不料秋游当天,小辉爬山时不慎从半山腰滑落,造成左腿骨折。当小辉父亲和学校安顿好小辉就医后,双方开始协商赔偿问题,但没能达成一致。

  “为防止出现意外,我们提前签署了‘生死协议’,责任自负,校方即使有责任也是有限的。”校方表态。小辉父亲则认为,孩子是在秋游时受的伤,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赔偿损失。

  协商未果后,小辉父亲昨天向怀柔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该中心工作人员说,根据法律规定,校方的“生死协议”属无效协议,学校应承担对学生监护不力的责任,赔偿小辉的损失。

  了解相关法律后,小辉父亲决定对校方提起诉讼。 (记者钱卫华 通讯员曹宇坤)

编辑: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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