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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停车场丢车保险公司不赔
  新华社电 重庆市民王女士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不久前,她和她丈夫开着家里的两部车——伊兰特和飞度一起外出办事时发生追尾,她丈夫开的伊兰特把她开的飞度撞“伤”。按照第三者责任险相关条款,伊兰特的保险公司应负责赔偿。可保险公司在得知两辆车同属王女士时,当即拒赔。

  保险公司定损员告诉王女士,第三者责任险只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但第三者责任险相关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不在理赔的范围内。因此,对于王女士遇到的这种“自家车撞自家车或自家人”情况,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保险专家说,消费者购买车险后,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

  一是收费停车场丢车。因为保险公司认为放在收费停车场的车辆,停车场有保管车辆的责任。

  二是驾驶员故意事故。

  三是车辆内物品丢失。盗抢险的赔偿范围仅仅是车辆本身,而不包括车内的物品。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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