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俗起源于民间,后来法庭处理一些无头案时,利用民众愚昧的民俗心理,也采取这种形式,土洋结合,“斩鸡头,断疑案”。而且也偶有成功。1918年曾有两个大商人打钱债官司,双方都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法庭调解多次不能化解,于是只好让他们到文武庙去“斩鸡头”。师爷、律师同时前去“监斩”。到了庙中,原告不肯先跪下发誓,被告也不肯跪下发誓,于是斩鸡头没斩成,回到法庭,法官因原告不肯先下跪发誓,说明他心虚、理亏,反判原告有罪,被告无罪。此案当时轰动了整个香港。
此种裁决形式虽然已成为了历史,但将赌咒习俗搬上法庭也实为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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