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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公司在外地 打工受伤咋维权
扬子晚报 2007-08-22 08:03:20
[扬子晚报网消息]   6月1日上午,年近40岁的陈美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打电话给南京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她是湖北人,跟随包工头到南京打工,原本是想赚点钱养家,没想到竟然在工地上受伤,被诊断为右踝骨骨折。原本想忍忍就算了,后来实在是疼得受不了,才到医院骨科进行牵引治疗。陈美无奈地说,到现在已经花了2.3万元的医疗费,好在建筑安装公司已经支付了前期一部分费用,可是后期的费用,公司却不闻不问。因此,到目前为止,她已欠医院7000多元的医疗费。现在,医院因为担心她会逃跑不付医疗费,已经派人天天看管着她。再做二次手术,还要花费将近6000元。这对于家境并不是宽裕的陈美来说,还是很棘手的。

  在了解到这些情况后,鼓楼区援助中心沈玲约陈美的丈夫杨中到工地找了公司项目经理黄安。沈玲在调查过程中进行了谈话录音。他们了解到,项目工程是一个叫吴民的人承包的,而张行是吴民手下的一小包工头,陈美在内的十几名工人就是由张行带过来的。调查清楚后,沈玲将建筑公司连同吴民、张行一同列为被告,起诉到法院。法院发现,建筑公司并非在南京注册,法院只能向建筑公司的注册地发送传票。这样时间就拖了下来。这期间,医院已经将陈美的床位移到走廊上了。陈美心急如焚。

  而这时,沈玲了解到,陈美受伤时,并没报警,派出所也不知道这件事。陈美如何证明自己是在工地受伤的,成了难题。虽然沈玲已将与项目经理的谈话录了音,但这仍属间接证据。为此,沈玲在寻找证据,准备庭审的同时,又与吴民和张行沟通,进行调解。

  7月6日,经过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张行来到南京与陈美进行了两天反复的协商,终于达成了赔偿协议:除了支付给陈美2.7万医疗费以外,还一次性支付误工费、营养费、二次手术费等1.5万元。这件事未经法院审理,终于得到了比较圆满的解决。律师认为,类似陈美的情况,受害者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向谁索赔。调查时,理顺发包方、承包方、分包方等相关责任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关键。(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黄 涛 黄 蕾 吉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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