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
家住建邺区兆园社区17岁的王木身世凄苦。8年前,父亲离家出走,丢下他和残疾的母亲相依为命。去年王木参加中考前的一个月,母亲又因癌症离开了人世,他一下子成了“孤儿”。 姨妈心疼他,把他接到自己家中住下,当成自己的孩子悉心照顾,表兄弟俩相处得也很不错。然而,因为房子问题,最近这个家庭内部出现了一场纠纷,亲情出现了隔阂。
原来,自从王木住到姨妈家,他家的房子就由爷爷奶奶出租,租金每月1000元左右,主要用来供王木的学费。近日,家住中央门的姨妈所在的住宅区拆迁,姨妈一家想搬到王木家的房子里过渡一下,愿意照常付租金。可是,王木的爷爷奶奶坚决不答应,双方为此多次争吵,决定请社区主任王惠敏主持公道。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王主任决定先分头摸清情况,搞清楚到底为何爷爷奶奶不肯租房给自家人。“她们家要是住下来不走了,那怎么办?这房子不就被她家‘霸占’去了?那可不行!”王主任听明白了,原来爷爷担心房子会“一去不复返”。王主任把爷爷的顾虑跟王木的姨妈说了,姨妈立刻表示拆迁新房盖好就搬回去。王主任把双方叫到一起,提出一个解决方案:过渡时间暂定两年半,其间王木的生活费和学费由姨妈支付,姨妈还要按月付房租,过渡期满后,姨妈一家搬出,由爷爷奶奶继续出租。
爷爷奶奶商量了一会儿,表明态度:“两年半可以,有社区作证,不怕她霸占房子!”姨妈也答应了这个方法。王主任说,口说无凭,由社区拟一个协议,你们签字,就可以放心了,以后不要再为房子的事情吵架了。双方都点头称好,10分钟后,爷爷和姨妈分别签字,握手言和,这场房子风波终于平息了。(王木为化名) 高楠 徐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