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
今年起,南京市开始扩大城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原来参加“农保”的对象,可选择办理城保转接手续。据介绍,南京市符合转保人员约39万人。昨天,记者在各区劳动保障所,看到许多原参保对象,积极跑保障所,要求办理接保手续。但由于这项工作政策很复杂,很多老百姓反映“搞不懂”。因为没带齐相关证件,来回跑保障所四五趟的人不少。为此,记者请有关人士作了解释。
转保方法可折算可补差
建邺区劳动保障所杨所长介绍说,办理转保手续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折算”,即将原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南京市相应结算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本金和利息,从2006年12月向前折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本金,按当期公布的缴费基数,乘以同期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之积计算。利息,1992年10月至1995年12月期间的,按同期城乡居民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1996年1月以后的,按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如某村民交了10年的农保,那么把所有金额和利息加起来,除以每年城保的缴费标准,算下来可能只能算他交了2年的城保费。
二是“补差”,按上款规定计算本人参加农保之月至2006年12月的城保缴费额,以本人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向前抵冲企保缴费额,并一次性补足差额后,其参加农保时间可以认定为参加城保时间,并计算缴费年限。如某村民已交了10年的农保,转保时可视同他已交了10年城保,但前提是必须补足全部差额,即58600元(1992年10月至2006年12月全市统一的城保标准)减去已交的农保。
转保后缴费15年可领退休金
“转保”带来了一个利好,本人到退休年龄后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延长缴费年限,直至交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而目前城镇人员是不能享受到的。例如南苑街道向阳村村民徐秀丽,今年48岁,按女性55周岁退休,她只交了7年就到了退休年龄,并不能领取退休金。但新政策规定,她可以延续缴费8年,之后她就可以按月领取退休金。
应当注意的是,“折算”或“补差”的缴费年限,起始时间不得早于本人首次参加农保的时间,也不得早于该职工年满16周岁的时间。折算或补差后,农保个人账户仍有余额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农保经办机构退给个人,集体补助部分予以封存。杨所长提醒,最近发现有不少参加农保的学生,也来办理转保,根据政策,劳保部门是暂时不予处理的。
转保后养老待遇提高
有些人不理解政策,误认为“转保”要他们多掏了钱。杨所长介绍,建邺区办理农保的共有4800人,随着乡镇企业改制、行政村的撤消,原乡企职工成为失地农民,而现有的储蓄式农村养老保险标准和领取方式都已偏低,如农保人员每月仅能领保50多元。而转保后,失地农民就能与城市企业的退休职工一样,可以享受城市基本养老保险,至少能领700元退休工资。因此保障水平大大提高,是项利民的好政策。杨所长同时提醒,由于过去交农保全是“手工账”,导致很多姓名、身份证和缴费记录与劳动部门电脑记录不符,核对、补登资料的工作量相当大,凡是参加过农保的市民请尽快去各区或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办理折算或补差手续的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无力转保者可参加“新农保”
有关人士还介绍,原农保参保对象有乡镇企业职工、村干部、乡村教师、纯务农人员等。部分原农保参保人员现经济状况较好,他们了解到城保保障水平较高,自己也有实力支付“转保”所需缴纳的费用,因此,“转保”积极性很高。但也有部分人经济状况不好,他们不可能支付最高达5万元的“转保”费;也难以承受“转保”后每月最低缴纳244元的城保养老保险费,因此,“转保”对他们很难。昨天,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人士介绍,“农保”转“城保”是各人根据经济状况自愿确定的。对部分无能力参加城保的人,市劳动保障部门正在研究出台新农保政策,“新农保”的参保原则是,与“城保”比,缴费水平较低,相应的保障水平也较低。 本报记者 王卫庭 徐 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