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印大道美化“移死”200...
更多
论坛新贴  
扬子晚报网>>南京>>谈资
房贷未还清房子能否转让
扬子晚报 2007-07-26 07:39:08
[扬子晚报网消息]   读者点题>>>

  市民李先生两年前通过银行贷款,以6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鼓楼区一处住房,现打算以90万元的价格出售此房,但该房屋仍有26万元贷款未还清。他想知道,这套房子应该“怎么卖”?

  记者出击>>>

  记者了解到,带着未还清贷款的房屋交易日趋增多,南京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公司针对此开展了“转按揭”业务。以李先生的房产为例,这家担保公司负责人表示,买卖双方可通过办理“转按揭”业务,由担保公司为李先生垫还银行26万元贷款后,再协助双方进行交易,并在买房人支付30万元作为购房首期款后,再为买房人办理60万元的银行按揭贷款。

  据悉,对于在房贷未还清的情况下,将房产变卖的市民来说,无须等到贷款全部还清就可以顺利转让房产。“转按揭”服务包括两种担保形式:一是公司为卖方垫付资金,还清在银行的剩余贷款;另一种是银行凭公司出具的担保函发放买方的贷款,其中一部分用于偿还上一笔银行贷款,接着由公司为卖方办理注销抵押、协同买卖双方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最后由公司为买方办理新的土地证和新贷款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地产他项权证交给银行。方市兴 马祚波
编辑:   
【打印】【字体显示: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居民开证明让社区犯难(2007-07-25 07:23:45)
高温到,小心狗脾气见长(2007-07-25 07:23:36)
城市居民低保下月增20元(2007-07-25 07:23:34)
超市卖乳品拟禁“赠品战”(2007-07-25 07:21:02)
多数民工难享一周休息两天(2007-07-25 07:23:37)
小贩卖青蛙剥皮太残忍(2007-07-24 07:21:58)
为捞补偿费 突击搭假山(2007-07-24 07:21:58)
15亩“乒乓葡萄”要挪窝(2007-07-24 07:21:59)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 邮编:210005 热线电话:(025)96096 传真:(025)86854772
江苏扬子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制作运营 备案号:苏ICP备05012208 经营许可证:苏ICP证-030123
扬子晚报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翻录或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