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慈善也闹“绯闻”
2007-08-31 07:54:05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8月份流行这样一句话:你可以跑不过刘翔,但你必须跑过CPI(物价指数)——不过,如果你已经跑过了CPI,那么,你可曾考虑过去帮一把那些跑不过CPI的人?
在8月CPI的喧嚣中,一个既古老又新潮的话题显山露水。它给我们这样的思考——
8月,有这样一些镜头……
在探讨这个话题之前,让我们回放一下这些镜头。
[镜头一]8月8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一位在深圳打工的山西女孩小娟,不幸身患脑瘤。众多网友两次为其上街募捐,筹得善款15万元。组织者与小娟口头协议,剩下的钱要捐给其他更需要帮助的人。可是,小娟手术成功后,却把剩下的10万善款带回了山西老家……
[镜头二]8月15日《新京报》报道:四年前,重庆万州贫家学子段霖夏考上了北大研究生,收到了数万捐款。四年后,当年的资助者之一李富华发现,段霖夏4年只修完1门课程,并已退学失去联系,感觉善心被骗,将其告上法庭。
[镜头三]8月17日《新京报》报道:山东青州市以市委办、政府办发出开展慈善捐助的通知,县级干部、高级职称人员500元以上,正科、中级职称人员400元以上,副科300元以上,一般干部职工200元以上。
[镜头四]8月23日《河南商报》报道:濮阳南乐县刚刚考入大学的毛青,在得到省慈善总会“爱心接力慈善助学基金”时,接受并签订了一份“道德协议”。协议规定,毛青毕业后,在不影响正常生活的情况下,要回捐不少于受助数目的慈善资金。
[镜头五]8月23日《楚天都市报》报道:因受助一年多,没有主动给资助者打过一次电话、写过一封信,更没有一句感谢的话,湖北襄樊5名受助大学生被取消继续受助资格。接着《成都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其中一名被取消受助资格的女大学生父亲是当地城管局的副局长,根本不是申请书中说的“下岗职工家庭”。而城管局领导称,这样做是为了不浪费受助“名额”。
[镜头六]8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王明殿,你这个骗子!没有钱你还上什么电视,还吹自己是什么慈善家?!”一位来自大连的妇女,在向青岛慈善人士王明殿索捐无望之后,守在王明殿的小饭馆前声嘶力竭地哭喊着。王明殿因“热心慈善”被宣传后,2007年以来已有138人上门“索捐”,最多的一天达到了12名,最远的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
[镜头七]8月27日《华西都市报》报道:影视明星温兆伦来到四川广安,为身患白血病的4岁广安女孩吴韩筹集医疗费发出“爱心动员令”。之后,温兆伦第一个向捐款箱里投进红包。“令人大跌眼镜的是,5个红包中,最高金额为150元。”有人借此认为“巨星”温兆伦太小气,没胸怀。
……
事情发生在天南海北,仅从事情本身说,没有任何的关联。不过,从这一连串“偶然”发生的与慈善话题有关的事件中,我们不由要问:“慈善”,到底在目前人们心目中是什么?它应该是什么?
慈善“过度开发”结出恶果
为什么慈善这个高尚的事业会惹出如此多的“绯闻”?曹林先生是这样分析的——
问题出在我们的慈善被“过度开发”。
把慈善当成万能药,把慈善当成其他人的行为,捐助动不动成为单位的“任务”……这种层层不穷、过度开发的“慈善”氛围下,一方面是使许多人产生厌捐情绪,另一方面就是让不少受助者失去对慈善的道德尊重和感恩意识,他们会在潜意识中认为自己穷别人应有责任捐助自己,用不着说什么谢谢——这就是湖北襄樊贫困生“不感恩事件”。更严重的是,有人会毫无心理障碍地去逼着别人捐——对慈善的过高期待滋生出一 种反客为主的道德绑架——这种心理发生在当事人身上,就是王明殿遭遇的“索捐哭骂”事件,发生在旁观者身上,就是对温兆伦的指责。
什么东西都不能过度开发,慈善也一样。 曹 林
(作者系中国青年报言论编辑)
“混局”缘自中介缺位
有人以为,慈善中出现“混”、“骗”现象,是因为人群的“素质”还有待提高。不过,河伯先生不认同这个观点——
就此认为这又是中国慈善意识的缺乏与慈善素质不高,就有口水的嫌疑了,难道我们做错了某某事,就是某某素质不行?那这个问题也太容易解决,同时也太难解决了,因为素质真是一个最好也是最坏的借口。
那么,症结在哪里呢?我以为,还是慈善领域的立法以及响应的中介机构的严重缺位,一个真正的慈善机构能够进行较为成熟的工作,谁值得捐助,谁可以捐助以及谁不再适合捐助等等,以及响应的捐助者与受助者的责任与义务,会有专门的人士与机构按照契约与协议予以执行和监督。其实商业领域、法律领域等如果没有各式成熟中介机构,可能也会很值得进行各种素质教育吧? 河 伯
(作者系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
慈善是“神圣信托”
慈善不是指标,慈善不是恩赐,慈善不是福利,慈善更不是投资。慈善,是对健康社会的经营。
100多年前美国的慈善事业之父卡内基有一种这样的慈善理论:慈善是社会给予个人的一种“神圣信托”。所谓“神圣信托”,就是认为自己创造的财富是社会托付给自己保管的,自己要履行这一经营者的角色,将这部分社会财富用到增进社会利益上去——因为掌握财富的人,是接受了神圣的信托来照顾社会的利益,他必须亲自履行这一责任,使每一分钱的捐赠都最大限度地增进社会的利益。
到了如今,盖茨和巴菲特的慈善理念,与卡内基一脉相承:盖茨年轻时经营微软,成为世界首富,即世界最大一笔财富的信托人;年过五十,则宣布淡出微软,专心经营自己的慈善事业,执行信托人的责任。巴菲特也是如此。他把钱给了盖茨基金会,是因为盖茨基金会是最有效率的慈善机构。这和他做股票生意的逻辑一样:一定要把钱交给最称职的经营者。在他看来,这不是他自己的钱,这是社会的钱。花得没有效率等于渎职。
民间的慈善,与政府相比有特殊优势。政府的慈善必须一视同仁(如政策上的低保),无法区分负责的贫困(即愿意努力但没有机会)和不负责的贫困(如因吸毒而荡尽家产)。私人的慈善事业,则可以选择资助的对象。这样既保护了弱者,又鼓励了竞争。这也是为什么卡内基把大部分钱花在教育和公共图书馆上;盖茨最大的慈善开支,是花在第三世界的健康和卫生方面,其国内项目的款项,大多花在弱势阶层的教育上。很明显,他们认为,自己的钱应该用来解决那些个人无法负责的问题(如疾病),或者帮助那些愿意努力但没有机会的人。
美国历史上每一次急剧的经济增长,都产生了高度集中的财富,而每一次都有市场经济最大的赢家(如卡内基、盖茨和巴菲特)通过慈善事业来回应这样的挑战。他们很清楚:如果他们不出来负责地重新分配自己受托监督的财富,那么美国要么选择由国家来进行财富重新分配;要么建立一个由世袭贵族所统治的等级社会——这就是慈善的作用。薛 涌
(作者系美国萨福克大学助理教授,本文节选自其《慈善事业如何改善财富再分配》一文,编者有删改)
在8月CPI的喧嚣中,一个既古老又新潮的话题显山露水。它给我们这样的思考——
8月,有这样一些镜头……
在探讨这个话题之前,让我们回放一下这些镜头。
[镜头一]8月8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一位在深圳打工的山西女孩小娟,不幸身患脑瘤。众多网友两次为其上街募捐,筹得善款15万元。组织者与小娟口头协议,剩下的钱要捐给其他更需要帮助的人。可是,小娟手术成功后,却把剩下的10万善款带回了山西老家……
[镜头二]8月15日《新京报》报道:四年前,重庆万州贫家学子段霖夏考上了北大研究生,收到了数万捐款。四年后,当年的资助者之一李富华发现,段霖夏4年只修完1门课程,并已退学失去联系,感觉善心被骗,将其告上法庭。
[镜头三]8月17日《新京报》报道:山东青州市以市委办、政府办发出开展慈善捐助的通知,县级干部、高级职称人员500元以上,正科、中级职称人员400元以上,副科300元以上,一般干部职工200元以上。
[镜头四]8月23日《河南商报》报道:濮阳南乐县刚刚考入大学的毛青,在得到省慈善总会“爱心接力慈善助学基金”时,接受并签订了一份“道德协议”。协议规定,毛青毕业后,在不影响正常生活的情况下,要回捐不少于受助数目的慈善资金。
[镜头五]8月23日《楚天都市报》报道:因受助一年多,没有主动给资助者打过一次电话、写过一封信,更没有一句感谢的话,湖北襄樊5名受助大学生被取消继续受助资格。接着《成都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其中一名被取消受助资格的女大学生父亲是当地城管局的副局长,根本不是申请书中说的“下岗职工家庭”。而城管局领导称,这样做是为了不浪费受助“名额”。
[镜头六]8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王明殿,你这个骗子!没有钱你还上什么电视,还吹自己是什么慈善家?!”一位来自大连的妇女,在向青岛慈善人士王明殿索捐无望之后,守在王明殿的小饭馆前声嘶力竭地哭喊着。王明殿因“热心慈善”被宣传后,2007年以来已有138人上门“索捐”,最多的一天达到了12名,最远的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
[镜头七]8月27日《华西都市报》报道:影视明星温兆伦来到四川广安,为身患白血病的4岁广安女孩吴韩筹集医疗费发出“爱心动员令”。之后,温兆伦第一个向捐款箱里投进红包。“令人大跌眼镜的是,5个红包中,最高金额为150元。”有人借此认为“巨星”温兆伦太小气,没胸怀。
……
事情发生在天南海北,仅从事情本身说,没有任何的关联。不过,从这一连串“偶然”发生的与慈善话题有关的事件中,我们不由要问:“慈善”,到底在目前人们心目中是什么?它应该是什么?
慈善“过度开发”结出恶果
为什么慈善这个高尚的事业会惹出如此多的“绯闻”?曹林先生是这样分析的——
问题出在我们的慈善被“过度开发”。
把慈善当成万能药,把慈善当成其他人的行为,捐助动不动成为单位的“任务”……这种层层不穷、过度开发的“慈善”氛围下,一方面是使许多人产生厌捐情绪,另一方面就是让不少受助者失去对慈善的道德尊重和感恩意识,他们会在潜意识中认为自己穷别人应有责任捐助自己,用不着说什么谢谢——这就是湖北襄樊贫困生“不感恩事件”。更严重的是,有人会毫无心理障碍地去逼着别人捐——对慈善的过高期待滋生出一 种反客为主的道德绑架——这种心理发生在当事人身上,就是王明殿遭遇的“索捐哭骂”事件,发生在旁观者身上,就是对温兆伦的指责。
什么东西都不能过度开发,慈善也一样。 曹 林
(作者系中国青年报言论编辑)
“混局”缘自中介缺位
有人以为,慈善中出现“混”、“骗”现象,是因为人群的“素质”还有待提高。不过,河伯先生不认同这个观点——
就此认为这又是中国慈善意识的缺乏与慈善素质不高,就有口水的嫌疑了,难道我们做错了某某事,就是某某素质不行?那这个问题也太容易解决,同时也太难解决了,因为素质真是一个最好也是最坏的借口。
那么,症结在哪里呢?我以为,还是慈善领域的立法以及响应的中介机构的严重缺位,一个真正的慈善机构能够进行较为成熟的工作,谁值得捐助,谁可以捐助以及谁不再适合捐助等等,以及响应的捐助者与受助者的责任与义务,会有专门的人士与机构按照契约与协议予以执行和监督。其实商业领域、法律领域等如果没有各式成熟中介机构,可能也会很值得进行各种素质教育吧? 河 伯
(作者系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
慈善是“神圣信托”
慈善不是指标,慈善不是恩赐,慈善不是福利,慈善更不是投资。慈善,是对健康社会的经营。
100多年前美国的慈善事业之父卡内基有一种这样的慈善理论:慈善是社会给予个人的一种“神圣信托”。所谓“神圣信托”,就是认为自己创造的财富是社会托付给自己保管的,自己要履行这一经营者的角色,将这部分社会财富用到增进社会利益上去——因为掌握财富的人,是接受了神圣的信托来照顾社会的利益,他必须亲自履行这一责任,使每一分钱的捐赠都最大限度地增进社会的利益。
到了如今,盖茨和巴菲特的慈善理念,与卡内基一脉相承:盖茨年轻时经营微软,成为世界首富,即世界最大一笔财富的信托人;年过五十,则宣布淡出微软,专心经营自己的慈善事业,执行信托人的责任。巴菲特也是如此。他把钱给了盖茨基金会,是因为盖茨基金会是最有效率的慈善机构。这和他做股票生意的逻辑一样:一定要把钱交给最称职的经营者。在他看来,这不是他自己的钱,这是社会的钱。花得没有效率等于渎职。
民间的慈善,与政府相比有特殊优势。政府的慈善必须一视同仁(如政策上的低保),无法区分负责的贫困(即愿意努力但没有机会)和不负责的贫困(如因吸毒而荡尽家产)。私人的慈善事业,则可以选择资助的对象。这样既保护了弱者,又鼓励了竞争。这也是为什么卡内基把大部分钱花在教育和公共图书馆上;盖茨最大的慈善开支,是花在第三世界的健康和卫生方面,其国内项目的款项,大多花在弱势阶层的教育上。很明显,他们认为,自己的钱应该用来解决那些个人无法负责的问题(如疾病),或者帮助那些愿意努力但没有机会的人。
美国历史上每一次急剧的经济增长,都产生了高度集中的财富,而每一次都有市场经济最大的赢家(如卡内基、盖茨和巴菲特)通过慈善事业来回应这样的挑战。他们很清楚:如果他们不出来负责地重新分配自己受托监督的财富,那么美国要么选择由国家来进行财富重新分配;要么建立一个由世袭贵族所统治的等级社会——这就是慈善的作用。薛 涌
(作者系美国萨福克大学助理教授,本文节选自其《慈善事业如何改善财富再分配》一文,编者有删改)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