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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有行贿“黑名单”还不够
  福建近日出台新规,对行贿金额达到刑事责任以上的包工头,除了被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将被列入“黑名单”公之于众,任何政府投资工程从此都将与他无缘(9月3日《东南快报》)。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而建立行贿人“黑名单”,这一点无可争议,不过,有人认为此举可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在笔者看来就有些言过其实了。道理很浅显,行贿的包工头充其量只不过能称得上是腐败的帮凶,给他们扣上“源头”这顶帽子,显然是张冠李戴。

  坊间有句谚语:苍蝇专盯有缝的蛋。谁都清楚,传播疾病的苍蝇固然可恶,固然该打,但如果不将那只破损了的臭鸡蛋处理掉,赶走一批苍蝇,还会招来更多的苍蝇。显然,这只臭鸡蛋才是罪魁祸首,才是招惹是非的真正“源头”。

  既然要抓源头上的腐败,笔者认为,就应该像对待行贿的包工头那样,给受贿人也建一个“黑名单”,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只要涉及到工程贿赂,就让他与行贿人“享受”同等待遇,置于监督的阳光之下,无所遁形。再说句大实话,谁的脸又不是脸呢?行贿人能上“黑名单”,受贿人当然也可以上得。

  (湖北 梅 广)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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