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吃红利”是法律之耻
2007-11-02 01:48:10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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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贪污和挪用公款,宁波石油阀门厂前任负责人马安定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但让人惊奇的是,他一边服刑,一边却还在享受因为贪污和挪用公款得来的股份分红,数字高达360多万元。为堵住这种国有资产变相流失,检察机关已督促该国有资产的上级管理部门——宁波市工贸资产经营公司和马安定打民事官司,追回这部分资产(今日本报A10版)。
坐着牢还收数百万元“红利”,已经大跌眼镜了,更令人感到愤愤不平的是,这种行为还因为法律上的空白而无法追讨,最终不得不行“权宜之计”——督促国有资产的上级管理部门和马安定打民事官司!
如果因为法律在这方面的“空白”而令违法者获利,势将引来更多的效仿者。在这样的“投入”和“产出”比面前,绝对会有更多的人为之疯狂、为之铤而走险。
及时有效地打击经济犯罪,既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有资产、维护社会公平的需要,也是反腐倡廉的必须。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方式所获得的钱财,通过入股或是炒股等方式,获取更大的非法利益,已经是当前的一种新的腐败现象。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打击这种犯罪行为,靠的还是法律。由此看来,我们亟待快快打上这个法律“补丁”。如果等下一个马安定出现时,我们还要以打民事官司的方式,来追回违法资产,这将是法律的耻辱。 (安徽 邓学志)
坐着牢还收数百万元“红利”,已经大跌眼镜了,更令人感到愤愤不平的是,这种行为还因为法律上的空白而无法追讨,最终不得不行“权宜之计”——督促国有资产的上级管理部门和马安定打民事官司!
如果因为法律在这方面的“空白”而令违法者获利,势将引来更多的效仿者。在这样的“投入”和“产出”比面前,绝对会有更多的人为之疯狂、为之铤而走险。
及时有效地打击经济犯罪,既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有资产、维护社会公平的需要,也是反腐倡廉的必须。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方式所获得的钱财,通过入股或是炒股等方式,获取更大的非法利益,已经是当前的一种新的腐败现象。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打击这种犯罪行为,靠的还是法律。由此看来,我们亟待快快打上这个法律“补丁”。如果等下一个马安定出现时,我们还要以打民事官司的方式,来追回违法资产,这将是法律的耻辱。 (安徽 邓学志)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