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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女子“约会权”玩啥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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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元第一次,1999元第二次,1999元第三次,成交!”随着主持人一锤定音,一位女士的“约会权”被成功卖出!1月6日晚,河南省平顶山举行的一单身联谊会上,一名37岁女子拍卖了自己一天的约会权。起拍价从20元开始叫价,最终被现场一名46岁的男子以1999元现金夺标(1月8日《东方今报》)。

  一名37岁女子一天的“约会权”,被一名46岁的男子拍走,是一个什么概念?“除了拥抱、逛街、看电影,一次约会的内容完全可以更宽泛。”拍卖会发起人任刚要说,举行此次拍卖会,就是想通过轻松的方式,让心有灵犀的双方尽快进入角色。

  我本来以为,约会,就是两个人事先联系好,约定一个合适的时间会面,至于会面以后做什么、怎么做,我还真想不出来。可是,主持人的提醒是很值得推敲的,既然“约会的内容”“可以更宽泛”,那么,可以宽泛到什么程度?是要看两个人的“合拍指数”,谈得来就谈,谈不来就散呢,还是让拍卖者将自己的所有,包括身体器官,都完全交给对方控制、使用、挥霍呢?如果是前者,拍卖者是有思想、有自由权的;如果是后者,“约会权”确实有足够令人想像的空间。

  尽管联谊会的主办方声称,拍卖款的30%部分捐献给养老机构,但是,这种拍卖仍是令人质疑的,不排除用“公益”的方式,为一些不为人知的内幕遮人耳目。因为参加派对联谊会的都是单身男女,如果是帮助他们找到生活中的知己,用趣味的形式让他们多接触了解无可厚非,可是,把这些男女当成拍品,且“拍卖”令人想入非非的所谓“约会权”、“拥抱权”,并由拍得者出资,其中的名堂恐怕就不是交友这么简单了。

  恕笔者孤陋寡闻,如果真把一名女子一天的“约会权”完全交给拍得的这个男子,他自然不会为一笔资金的付出轻易罢手。这名女子心甘情愿地听“他”由命了?女子不从,男子能讨回拍卖款吗?

  女子“约会权”是个啥玩意?圈中人物,千万别做自欺欺人的蠢事。     (江苏 单方意)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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