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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恶意取款”案重审意义就在客户借此“讨平等”
  1月10日,记者从广东高院得到确切消息,许霆案已经裁定发回广州中院重审,开庭时间初步定在1月14日。许霆的辩护律师表示仍将继续为许霆作无罪辩护(今日本报A12版)。

  刚刚入选“2007年度十大影响性诉讼”的“许霆案”,终于在万众期待之中迎来了转机。“恶意取款”17.5万而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的许霆,或将得到一次“浪子回头”的宝贵机会,这让所有关心“许霆案”的人都松了一口气。尽管最终结果还难以预料,但“许霆案”激发的不满情绪,必须受到立法者应有的重视。通过“许霆案”,人们最看重的也许是——讨回客户与银行的平等地位。

  “许霆案”曝光以来,社会舆论就把讽刺的矛头对准了银行。一段时期以来,诸如“储户取钱受骗损失1.5万,法院判银行无责”,“储户26万存款不翼而飞,法院判银行赔100元”,“储户ATM取款取出‘练功券’”等众多新闻,因为“许霆案”而显得格外刺眼和意味深长。无疑,社会舆论正在通过各种案例,来表达对银行“特权地位”的不满,而最终的焦点又汇聚到“许霆案”上,形成了鲜明而生动的讽刺效果。

  事实上,广大客户在“许霆案”带来的震惊中,突然重新发现了那个见惯不怪的真相——相比较银行的优越地位,客户的地位实在太低,而且在不尽完善的法律下,无法维护自身合情合理的利益。现在,借助“许霆案”,民众讨回与银行关系的平等地位的努力,可以说已经进入起步阶段。但愿,这个过程会快一点,再快一点。

  (浙江 宣华华)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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